保險業務偷吃女同事 2周年紀念成離婚日!人妻僅獲賠3萬

中時
郭良傑
王姓保險業務員與女同事逾矩交往,被妻子控告侵犯配偶權,高雄地方法院判2人應賠償3萬元。(本報資料照片/郭良傑高雄傳真)
王姓保險業務員與女同事逾矩交往,被妻子控告侵犯配偶權,高雄地方法院判2人應賠償3萬元。(本報資料照片/郭良傑高雄傳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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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輕的王姓保險業員第一年拚出百萬年薪,結婚不到2年剛生兒子,竟和公司女同事共乘機車動作親暱及牽手散步被妻子目擊,王妻在結婚2週年當天辦好離婚,並提告求償150萬元。法官審後認為,王男和女同事逾越正常男女之交往分際,判應賠償3萬元。

判決指出,2021年10月25日,王姓男子與相戀多年的女友結婚,婚後他投入保險業,到某知名保險公司擔任業務員,第一年就衝出百萬年薪,妻子還幫他下兒子,公司主管在年終表場大會上,稱讚他:「剛滿1年就有年薪百萬,老婆還幫他生一個可愛的寶寶。讓大家知道年輕人多麼有衝勁,是公司的榜樣,是人生勝利組」。

王男的妻子卻發現,王男和公司的女同事走得很近,騎機車載女同事時動作親暱,雙手抱著他的腰,頭靠在背部,一起散步時還會摟腰、牽手、靠肩、頭靠頭相互依偎。為此王妻質問時,兩人大吵鬧離婚,選在結婚2週年當天辦好離婚手續,王妻還怒告王男與女同事侵害配偶權,求償150萬元。



本文來自: 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40919003023-260402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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